【学】黄冈实施“绿色审批”制,坚拒污染项目

人员机构2010-02-02

    湖北省黄冈市是红色老区、山区,长期以来经济相对落后。但该市没有把抓发展作为容忍污染的借口。今年以来,该市严格实施绿色审批制度,否定了投资过8亿元、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12个,同时,对174个合格项目提供高效的审批服务,既有效地服务了当地经济发展。又控制了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黄冈市环保局局长朱建国介绍,今年以来,黄冈市注重发展绿色经济,一方面按照国家和湖北省环保相关规定,对申请竣工验收的项目,坚决做到污染物不达标不验收,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不验收,建设性质、规模与环评审批不符的不验收,从项目审批上对不符合黄冈市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进行否定。另一方面坚决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强化对新建、扩建项目的管理。对不符合环保准入要求的项目坚决做到四个不批 即对于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于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于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一律不批。通过四个不批有效防止了重污染行业的盲目投资、违规扩建和重复建设。截止目前,全市共否决了制革、炼焦、印染、电镀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12个,这些项目总投资超过8亿元。

  为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去年底,中央提出扩大内需的政策,投入4万亿资金以推动经济大提速。为保增长、保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黄冈市适时建立环保审批绿色通道机制,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加强审批中心环保窗口标准化建设,积极参与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制,缩短环保审批时间,对符合进入绿色通道项目实行特事特办。今年以来,黄冈市环保局共对174个经济效益好、产品附加值高、属于产业鼓励类的项目,采取提前介入、优先安排进度、优先人员服务,并及时跟踪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对部分业主项目竣工后未能及时申请验收的,向企业提供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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