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6月1日起,消费者将告别塑料购物袋“免费使用时代”。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此外旅客列车、客船、客车、飞机、车站、机场及旅游景区等也不得向旅客、游客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包装袋)。
塑料购物袋必须明码标价鼓励企业免费提供布袋子
塑料购物袋必须明码标价,并另行收款。通知规定,商品零售场所不得无偿提供或将塑料购物袋含在商品总价内收取。同时相关部门将制订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逐步形成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市场环境。
通知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同时企业也应简化商品包装,多选用绿色、环保的包装袋。通知还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免费为群众提供布袋子等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
全国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将制订抑制废塑料污染税收政策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也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超薄塑料购物袋)。
通知要求,质检总局加快修订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制订醒目的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以保证塑料购物袋按国标生产。财政、税务部门也将尽快研究制订抑制废塑料污染的税收政策。通知还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工作,要加强行政监察和执法监督检查,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的将追究相关责任。这意味着政府官员也有可能因为小小的塑料袋而受到重罚。
通知中称,我国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购物袋,在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了严重的 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特别是超薄塑料购物袋容易破损,大多被随意丢弃,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已经限制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使用。
为了督促企业生产耐用、易于回收的塑料购物袋,引导、鼓励群众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国办下发了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