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效益审计”,建设生态文明的硬着子

人员机构2007-11-22
        这几天,苏州市审计局正对市属一个县级市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进行例行全面审计。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审计聘请了3名环保专家参与,引人注目地在报告“本级财政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一栏中,增加了以往经济责任审计所没有的第七部分——“环境效益审计”。(2007年11月21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转自—人民网—《人民日报》)
过去一度时期以来,衡量一个官员的政绩标准往往是经济GDP的高低。在这种有违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的驱动下,有的地方领导一切围绕着GDP转,甚至以牺牲环境和群众利益、破坏法治获取非法利益来追求GDP指标的提升。如有的地方为追求经济发展的速度,不惜引进污染企业,继而为污染企业排污放弃环保执法,让法治为GDP让路,以牺牲生态来换取经济增长,让老百姓为环境污染“埋单”。
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提升经济数字,而是让老百姓过上舒心畅意的生活,实现国民的人生幸福。那种以牺牲环境、违反法律所获得的利益,是局部的、短期的,损害了包括环境立法在内的法治权威,破坏了国家政权的形象,影响了地方的长远发展。虽然有的地方GDP增长了,也出了不少官,但老百姓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却没有见到什么大的、好的变化。
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但是,有些地方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没能很好地处理好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走上了“重发展,轻保护”、“先污染,后治污”的老路。特别是今年以来的无锡太湖水危机和安徽巢湖水污染等重大环境污染问题的出现和披露,再一次向世人敲响了必须重视环境保护的警钟。
过去,一些地方也曾提出过环保优先、环评先行的决策和措施,但是由于没有完全彻底地将环境效益与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和选拔任用直接挂起钩来,特别是当出现严重的环境问题的时候,惩戒的力度没有跟上,要么就是处理一些“小鱼小虾”,要么就是处罚太轻,使得曾经席卷全国的“环保风暴”也成了“雷声大雨点小”的假把式。
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金山银山换不来绿水青山”。这其中的道理,稍微有点知识的人都能懂得。但是,在很多承担着一个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重任的领导干部心中,却将这一简单的道理给异化和扭曲了。在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道德观的支配下,他们将破坏环境、牺牲群众利益当作了单位出成绩、个人出政绩的筹码。在生产发展的过程中,过分地强调了GDP增长,而忽视了发展的成本核算,结果导致了大开发变成了大破坏,大发展成为了大负债,而且负的是子孙后代的债。
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的因素”。所以,在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的问题上,必须始终坚持“治污必先治官”的指导思想。要通过各种措施和方式,使干部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得以增强。苏州在国内率先尝试的这种“环境效益审计”,在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将区域环保投入与绩效情况作为地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以环保“审计”来促使领导干部确立环保优先责任感。此举不但为苏南地区实行最严格的环保制度创新了内容,也为十七大报告所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进行了有益尝试。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是对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而要使这一要求落到实处,必须使领导干部时时保持一种警醒和责任,做到慎用权、用好权。只有让那些不顾群众利益、不计发展成本的急躁冒进者在政治前途上有所受挫,让那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建设有功者在政治待遇上有所体现,才能真正达到示范引导和警示教育作用。
胡锦涛同志在讲到经济增长目标时明确表示,“我们不希望也不追求有过高的速度,我们更看重的是发展的效益和质量,更看重的是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资源的节约、环境的保护,更看重的是民生的改善。”要想彻底改变过去那种经常走“先污染,再治污”的“老路”的状况,当然需要地方政府的“自觉革命”,但更需要在对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中添入新的元素,并且让新元素成为考核指标的核心。期盼苏州尝试的“环境效益审计”能够逐步走上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迫使更多的地方官员将“环保优先”作为施政的第一选择和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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